修旧如旧,激发活力:斗门旧街保护现状和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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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大对斗门旧街的保护力度,斗门镇人民政府已经将其纳入《斗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并制订了《斗门旧街历史地段保护规划》,详细分析了旧街现状与再开发利用可行性,列出了保护规划范围及要求,提出了环境整治与用地调整方案、景观空间结构、交通与游线组织等。

斗门旧街的保护范围是以斗门旧街(包括斗门大马路和斗门二马路的部分地段)两侧各一栋沿街面房屋的用地范围,总用地面积9210 平方米,该范围内不得从事一切新建非配套设施工程,原有建筑的维修必须经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以保护区外紧邻的小街区或建筑物、斗门大马路和斗门二马路保护区外延30~80 米左右街道(含两侧沿街建筑)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总用地面积2.86公顷,是斗门旧街城市空间连续性、逻辑性和纹理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本范围内的新建及改建,在高度、体量、形式、尺度、色彩等方面必须与保护区的整体格局相协调。考虑到斗门旧街附近现状建设情况及一般处理方法,以保护区外延约100~250 米范围作为环境协调区进行控制,总用地面积约13.20 公顷。环境协调区内的新建及改建,应与旧街整体风貌相协调,共同构筑和强化斗门旧街独特的建筑风格和整体风貌。

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的变迁,斗门旧街在失去其原有作用的同时,其历史价值和建筑艺术价值却与日俱增,在此基础上凝成的文化价值,到今天已逐步被世人认识。

由于斗门旧街特有的物质形态主体犹在,其整体的格局仍旧保持,而文化价值则与日俱增,采用什么样的开发模式(载体)就成为能否合理开发斗门旧街独特资源、发挥其最大的社会经济综合效益的最关键问题。参考中外在开发利用历史地段方面的经验,大致可以概括为:从城市发展历史和城市今后发展方向两个主要方面对历史地段进行定位分析研究,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地段的历史文化价值为基点,结合地段的振兴与地区活力的保持,合理地把握历史地段的发展方向。

斗门镇作为广东省省级中心镇,斗门旧街是构成斗门镇旅游资源七个方面之一,也是最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因而发展旅游与斗门旧街的保护性开发利用、恢复生机和活力可以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对斗门旧街的保护性开发,应严格遵循“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的开发路径,对斗门古街建筑进行“修旧如旧”的全面原貌复原。

在古街建筑修复上,聘请专业公司按照斗门古街历史风貌,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修复方案,吸引社会资金,修整斗门古街石板路,对广英祥、同和堂等建筑进行全面内部翻修和外貌复原,增设各类仿古招牌,重现古街繁华场景。在商业模式开发上,将借鉴广西阳朔西街开发模式,吸引国际餐饮连锁店、酒吧、旅游饰品店、商业店铺等进驻,将昔日的商铺转变为为游客服务的经营旅游商品为主的旅游品商铺、餐饮店等;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物可设立为各种展现斗门当地文化、民俗、传统、历史的博物馆、展览馆、陈列馆、收藏馆等,形成既有西洋建筑味道又颇具岭南文化特色的综合性商业街。